美国移民局新规:9月11日起这类申请将被直接拒绝

北京时间7月14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用于为USCIS案件审批员提供指导。根据这份政策备忘录,对于美国移民局收到的所有移民或非移民申请,以及各类身份转换请求,如果申请人一开始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提交完整的证明文件,移民官可以不用事先发补充材料(RFE)或否决意向(NOID)通知书而直接拒绝这份申请。据悉新的政策将会从2018年9月11日起实施,适用于所有申请,请愿和请求。由于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法院发布了禁令,所以这一新的政策不适用于童年抵美者暂缓遣返法案(DACA)。我们今天会结合一个真实案例来为大家带来这份新举措的解读。

美国移民新举措

那么在生效之前旧的做法是什么呢?如果申请人提交了不合格或者不完整的申请,除非申请人没有“被批准”的任何可能性,否则移民官应先发出补件通知(RFE)或否决意向(NOID)。但这种处理方式实质上限制了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长久以来,我们的移民系统充斥着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这些申请减缓了包括合法申请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处理速度。美国移民局局长L. Francis Cissna表示,通过这一政策变更,移民局正在恢复移民官员们的自由裁量权,以拒绝那些不完整和不合格的申请或请愿书。“这样做可以确保我们的资源不被浪费,并最终提高我们机构完全按照我们的法律有效和公平地裁定移民申请的能力。”

I-485境内绿卡申请RFE通知

我们解读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申请人利用现有政策的漏洞在未满足条件的时候就提交申请占位。美国移民局希望借此鼓励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有的证明文件,以缩短各类案件整体的办理耗时。

以我们过往处理过的一个案件为例,当时申请人W女士与自己的美国公民男友结婚后提交了I-130及I-485的绿卡申请。但是W女士错误的以为只需要提交申请表格即可,不需要随申请表提交任何关于事实婚姻的证明材料。移民局在收到W女士的申请材料后先是发出了收件通知(Receipt Notice)。这份通知也让W女士错误的以为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了她的请求。但随后移民局就向W女士发出了补件通知(RFE),收到RFE后W女士依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错误的以为移民局正在处理当中。直到收到了否决意向(Notice of Intend to Deny),这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而找到我们。幸运的是我们帮助W女士整理好全部材料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提交给了美国移民局。W女士在八个月之后收到了绿卡面试通知。不久就拿到了绿卡。但是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2018年9月11日之后,那么W女士可能就不会这么幸运的可以亡羊补牢了。移民官可能会行使自由裁量权而直接拒绝这份申请。这样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W女士交给移民局的$1575美元申请费打了水漂,更严重的是如果W女士当时已经失去了合法留美身份(比如旅游签证B2过期、学生身份F1终止),那么W女士会立马变成非法滞留状态进而有被递解出境的风险。

美国绿卡

威利奈思在这里提醒相关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时候请务必全面了解相关申请要求。损失了金钱事小,如果因此而影响了未来赴美的身份,就太得不偿失了。(为保护当知人隐私,文中涉及的名字均为化名,部分材料已做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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